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 :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可 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 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 大凶,历家曰小 凶,天人家曰小吉 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 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 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五 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